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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预防腐败,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结合松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含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包括:

  (一)施工单项发包控制价在50万元至400万元(人民币,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发包控制价在50万元至200万元;

  (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审评估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发包控制价在100万元以下。

  第三条 采用简易发包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或者有立项批复文件,或者有政府相关文件及资金证明等建设依据;

  (二)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有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的招标控制价。

  若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情形特别的,经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从简。

  第四条 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发包事宜。

  第五条 简易发包方式包括:公开发包、邀请发包、网上竞价等。

  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确定承包商。施工单项发包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发包方式。工程服务发包,根据《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文件要求,实施网上竞价。

  鼓励从本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择承包商。

  第六条 项目发包前,发包人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及松阳政府网发布发包公告、发包文件,时间不少于3日。内容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发包时间、发包办法等。项目发包后三日内,应在上述网站公示发包结果。

  第七条 发包办法:

  (一)施工单项工程发包,采用“两随机中标法”:

  1.投标人根据发包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无需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投标报价。

  2.发包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产生1名中标人。

  3.发包人根据发包文件规定的控制价下浮区间,公开随机抽取下浮率,确定发包价。

  4.因抢险、救灾、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等特殊工程,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需采用直接委托发包的,应随机抽取下浮率,确定发包价。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及松阳政府网发布发包结果。

  5.下浮率区间范围:房建项目从0%~10%、其它项目从5%~

  15%中确定连续5个(或5个以上)整数(在发包文件中明确)。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可选用“评定分离”、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等。

  第八条 项目采用公开发包方式,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的,报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发包人可自行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 施工单项发包控制价在200万元(含)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发包控制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并采用公开发包或邀请发包方式的项目,须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其他项目可安排在发包人办公场所或借用其它场所进行,发包场所须确保安全、规范、有序、留痕。发包人可自行选派人员或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条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松阳县范围内承接 2 个以内(含 2个)400 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视为有在建项目。

  第十一条 简易发包的相关资料应由建设单位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项目审计和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达到本办法限额标准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发包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活动的组织实施,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本行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松阳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松招管办〔2015〕3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国有资产整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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